“3轮面试都过了,最后卡在了性格测试”“测试结果显示我缺乏进取心和抗压能力,我觉得不准”……当前,各地校园招聘火热进行,很多企业在招聘中除设置笔试、面试外,还要求求职者做性格测试,不少人因测试结果不合格错失心仪岗位。
近年来,MBTI、卡特尔16PF、PDP、九型人格等性格测试在职场招聘中频频出现,越来越多公司开始在面试中加入相关内容,甚至在岗位调整和晋升时也会用到。毕竟,性格特点和从事岗位确实存在一定关联度,比如,外向型求职者更适合与外界沟通交流,内向型求职者一般更适合细致严谨的工作。此外,在招聘人数较多、时间紧张的情况下,在一些环节增加对求职者的性格测试,将为企业快速了解应聘者性格提供参照,从而提升招聘效率。从这个角度看,不少企业将性格测试搬上招聘环节,也不无道理。
然而,如果将没有标准答案的性格测试作为招聘的“硬杠杠”,进而对录取结果一锤定音,其科学性和合理性就值得探讨了。以较为流行的MBTI性格测试为例,这种测试方法将个体人格分成16种类型,如ISTJ(物流师型)注重实际,ENFP(竞选者型)对人有同情心等。但正如世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,人的性格也是复杂的,仅仅依靠几十道测试题勾选的答案就轻易给求职者贴标签,无疑是将人的复杂性格简化为机械判断。况且,这种测评只能反映测试时的心理状态,有的人可能测几次就有几个不同的答案。另外,由于企业越来越青睐这种测试,有的机构已推出相关培训,不少求职者都是有备而来,知道怎么操作可以选出有利于自己的优势性格。人们不禁要问,这种摸清了企业想要的“正确答案”的性格测试,还有必要进行吗?可以说,这不仅扭曲了测试的本意,也可能导致人才的流失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》明确规定,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,劳动者就业,不因民族、种族、性别、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。如果用人单位将性格测试的结果作为招聘中一票否决的原因,就属于穿上了“新马甲”的就业歧视,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。此外,每个人的性格特点或属性也属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项下的个人隐私,如果用人单位强制要求劳动者提供,则涉嫌违法。
性格测试并不是万能的,企业在招聘时应科学合理地应用,并不能因为一些心理测试很流行,就认为绕不开而必须“加试”。即便是在必要的情况下,其结果也应该只作为参照,更多应结合专业能力测试、面试、现实表现等多个环节来做出最终决策。性格测试没有标准答案,职场招聘不应被标签化。眼下正值毕业季,期待用人单位在慧眼识才上多下功夫,合力清除就业“绊脚石”,打通校园到职场“最后一公里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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